通知布告还指出,企划取财务部于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第90/2024号通令通知布告。
此前,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第90/2024号通令通知布告确认,对进口和出口商品征收税收时,将以央行每天发布的市场买卖汇率(Market Trading Rate),按照每周外汇汇率(Weekly Exchange Rate)进行计较征收。
近日,缅甸企划取财务部发布了一项主要通知布告,颁布发表从2025年1月25日起,出口和进口货色正在征收税收时,将恢复按照央行美元订价的尺度计较,即以1美元兑2100缅币的汇率为基准。这一决定标记着缅甸正在税收计较体例上的又一次调整,激发了普遍关心。